靜電是一種客觀的自然現象,產生的方式多種,如接觸、摩擦等。
靜電的特點是高電壓、低電量、小電流和作用時間短。
人體自身的動作或與其他物體的接觸,分離,摩擦或感應等因素,可以產生幾千伏甚至上萬伏的靜電。
靜電在多個領域造成嚴重危害。摩擦起電和人體靜電是電子工業中的兩大危害。
生產過程中靜電防護的主要措施為靜電泄露、耗散、中和、增濕,屏蔽與接地。
人體靜電防護系統主要有防靜電手腕帶,腳腕帶,工作服、鞋襪、帽、手套或指套等組成,具有靜電泄露,中和與屏蔽等功能。
靜電防護工作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任何環節的失誤或疏漏,都將導致靜電防護工作的失敗。
常用標準:
SJ/T10694《電子產品制造防靜電系統測試方法》
QJ1950-90《防靜電操作系統技術要求》
GB4385-95《防靜電鞋、導電鞋技術要求》
J2711-95《靜電放電敏感器件安裝工藝技術要求》
GJB3007-199《防靜電工作區技術要求》
SJ/T31469-2002《防靜電地面施工及驗收規范》
SJ/T11236-2001《防靜電貼面板通用規范》
SJ/T10796-2001《防靜電活動地板通用規范》
SJ/T11294-2003《防靜電地坪涂料通用規范》
GB12014-89《防靜電工作鞋》
SJ/T11277-2002《防靜電周轉容器通用規范》
YD/T754-95《通信機房靜電防護通則》
GB50174-93《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范》
GJB/Z105-98《電子產品防靜電放電控制手冊》
GJB/1649-1993《電子產品防靜電放電控制大綱》
常用防靜電標志、標簽
標準選讀:
凡進入防靜電工作區(EPA)的人員必須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服的設計應能保持其在穿著狀態下與人體皮膚直接或間接的接觸。工作服的對地電阻和表面(點對點)電阻為1×102—1×1010Ώ
-----GJB3007—97《防靜電工作區技術要求》
凡進入防靜電工作區(EPA)的人員必須穿防靜電工作服,長頭發的人員應佩戴防靜電布料制作的工作帽,以防頭發與ESD產品發生接觸放電。手套和指套應由靜電耗散材料制作,在佩戴情況下其對地電阻為7.5×105—1.0×1010Ώ
------ GJB3007—97《防靜電工作區技術要》
凡與ESDS產品接觸的人員,需佩戴防靜電腕帶。在腕帶被佩戴情況下,對地電阻應符合7.5×105—3.5×107Ώ.。在使用腕帶不方便的情況下,在使用鞋束(腳腕帶)進行人體防護接地,鞋束應由靜電耗散材料制作。其系統電阻在穿戴狀態下為5×104—1×108Ώ
-----GJB3007—97《防靜電工作區技術要求》
凡進入防靜電區的人員必須穿戴防靜電鞋,并應保持與防靜電地板或地墊妥善接觸以泄漏人體靜電荷。
-----GJB3007—97《防靜電工作區技術要求》
除非制造工藝要求使用導電靜電地板,EPA應采用靜電耗散地板或地墊并接地良好。其對地電阻:1.0×105—1.0×109Ώ 表面(點對點)電阻:1.0×105—1.0×1010Ώ
-----GJB3007—97《防靜電工作區技術要求》
活動地板按地板基材分為木基、復合基、鋁基、鋼基、無機質五種。活動地板按承載能力分為超輕型、輕型、普通型和重型四種。
-----SJ / T10796—2001《防靜電活動地板通用規則》
防靜電工作區(EPA)采用靜電耗散地墊并接地良好。表面電阻為 1×105—1×1010Ώ
------GJB3007—97《防靜電工作區技術要求》
防靜電工作臺面應使用靜電耗散材料制成,并接地良好。工作臺面對地電阻7.5×1010—1.0×109Ώ工作椅應能通過支角或輪接地,在正常操作情況下與人體接觸的表面應由靜電耗散材料制作,工作椅對地電阻7.5×105—1.0×109Ώ
------GJB3007—97《防靜電工作區技術要求》
在工作臺面上方的適當部位或其他必要部位,應裝設靜電消除器,以消除未打開的包裝件上的靜電荷和在操作過程中因人體,工具及其他物品相互摩擦在工作上所產生的靜電荷。
------GJB3007—97《防靜電工作區技術要求》
靜電安全工程技術,指為消除和防止靜電災害與事故而采取的各種工程技術方法或防護措施(如靜電接地、靜電屏蔽、靜電緩和、添加防靜電劑、相對濕度控制、裝設靜電消除器、以及靜電檢測、監控等)
------GB / T15463—95《靜電安全名詞術語》
進入防靜電工作區(EPA)的元器件或組件必須使用防護罩或袋進行防靜電包裝。即使已被發現為失效的元器件或組件,在送去修復或進行失效原因分析之前,同樣需要與正常品一樣進行防靜電包裝。
------GJB3007—97《防靜電工作區技術要求》
對EPA的各項技術要求,必須經常性的進行檢查監測以維持其各種性能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周轉容器表面(點對點)電阻測量每季度1次。周轉容器(箱、盤、盒)其內外表面電阻為7.5×105-9Ώ
------GJB3007—97《防靜電工作區技術要求》
周轉容器表面光滑平整,無裂痕,無氣泡。但允許有輕微的波紋和脫膜劑造成的輕微斑痕。
------SJ / T11277—2002《防靜電周轉容器通用規則》
在設計和制作工藝裝置或設備時,應盡量避免存在靜電放電的條件,如在容器內避免出現細長的導電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剝離等。
-----GB12158—90《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
物品存放架,內部運輸小車(物流車)應能通過支腳或輪子接地,與其工作接觸的表面應由靜電耗散材料制作。表面電阻7.5×105—1.0×1010Ώ 對地電阻7.5×105—1.0×109Ώ
-----GJB3007—97《防靜電工作區技術要求》
靜電防護措施:減少靜電荷產生;使靜電荷盡快對地泄漏;將帶電體進行局面或全部靜電屏蔽,同時屏蔽體應****接地。
-----GB 12158—90《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
感應:在不進行直接接觸的情況下,一個電荷在其附近的物體上借以建立起電荷的過程。 -----GJB / Z105—98《電子產品防靜電放電控制大綱》
衰減時間:帶電體上的電壓下降到其起始值的給定百分數所需要的時間。靜電放電:兩個具有不同靜電電位的物體,由于直接接觸或靜電場感應引起的兩物體間的靜電電荷的轉移。
-----GJB / Z105—98《電子產品防靜電放電控制大綱》
實施ESD控制大綱的根本目標是對ESDS產品提供連續的ESD保護。在這種全壽命期的靜電控制和保護,需要在產品的設計、生產、檢查、試驗、貯存、運輸、安裝、維護、修理工作中實現ESD控制大綱的要求。
-----GJB / Z105—98《電子產品防靜電放電控制大綱》
潔凈室:具有規定每單位體積****數量和尺寸的空氣懸浮顆粒的區域。
-----IEC61340—5—1《電子器件的靜電防護—基本要求》
雪崩擊穿:由電場引起的碰撞電離使電荷載流子累積倍增所形成一種專門功能的組合物。
-----GJB / Z105—98《電子產品防靜電放電控制大綱》
濕的空氣憑借保持表面潮濕因而增加表面電導率有助于耗散靜電荷。在ESD防護區的相對濕度在45%—75%之間是所希望的,只要它不導致增加銹蝕的發生或導致其它有害后果。
-----GJB / Z105—98《電子產品防靜電放電控制大綱》
表面抗靜電劑增加導電率,因此不因施加與電子元器件或印制電路板上否則電路將因由抗靜電劑形成的漏電通道而發生故障。
-----GJB / Z105—98《電子產品防靜電放電控制大綱》